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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近漏水检测,哪家防水补漏公司好,房屋漏水,如何找到侵权主体?法官这样说

漏水维修 更新时间: 发布时间: 漏水维修归档 最新发布 网站地图

因楼上住户厨房下水管道漏水

下渗至楼下造成邻居财产受损

损失应该由业主承担

还是应该由物业承担呢?

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





案情简介



小王和老李系居住在上下楼的邻居,小王家厨房下水管道漏水造成楼下老李家房屋受损。双方对因漏水致老李家的吊柜、地柜、微波炉的6000元损失没有争议,但是对谁承担责任产生了争议。老李遂诉至法院。





01

老李认为是因为小王家漏水导致自己财产受损的,所以应当由小王承担赔偿责任;



02

小王则不认可,认为责任在于物业,因为漏水点在是下水管道检查口,并非自家厨房排水口漏水,下水管道口检查口属于业主共有部分,所以不应当由其承担责任,而应当由开发商及物业承担责任。



要破解老李和小王之间的纠纷难题

就需要调查清楚

漏水点的主下水管道

究竟是业主的共有部分

还是业主的专有部分

以此来认定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谁





法院经审理认为

涉诉楼宇每户均设有下水管道检查口,其作用是方便业主查看管道状况,在发现堵塞时,可以进行疏通。下水管道检查口虽位于共用下水管道,但考虑到该检查口位于业主室内,由业主控制,未经业主允许,他人无法控制使用。故,下水管道检查口具有排他使用及明确区分的特性,应属业主专有部分。




所以,因下水管道检查口的扣盖松动渗漏造成的损失,应由专有部分所有人、管理人承担责任。小王作为涉案房屋下水管道检查口的所有权人及管理人,未履行维护管理的义务,存在过错,应对渗漏造成老李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另外,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老李、物业对检查口的扣盖松动存在过错,故对小王的抗辩意见,不予采纳。



综上所述

法院依法判决

小王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

赔偿老李损失6000元




关于房屋漏水

法官教您找到侵权主体


01.


相邻业主在房屋装修或者有部分管理不善导致漏水的,相邻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02.


若是受侵害方自身使用不当或随意改造房屋结构等造成的渗漏,漏水责任由受侵害方自己承担。

03.


房屋在质量保修期内,发生漏水的,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04.


物业公司对公共排水管等设施设备负有维护维修义务之时,如果因为物业疏于管理或监管不善造成的漏水,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,或出现问题后物业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等,物业公司也要承担维修不及时的责任。

05.


因使用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房屋漏水时,可要求产品销售商或生产商赔偿。





法官提醒




业主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漏水事件时一定要理性对待,做好现场保护和证据固定,例如拍照、录像录音,调查清楚造成漏水的主要原因,再根据原因找到真正的侵权人,就能运用好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

END

来源:宝坻天平、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

制作:郝竹然

编辑:任喆

转载请注明:文章转载自 http://jingzhizs.cn/
本文地址:http://jingzhizs.cn/lswx/1282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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